春节旅游遇风险,消费者该如何规避?******
作为新冠降级后的首个小长假,“阳康”后,有人赶着春运回家过年,也有人选择抓住春节小长假去旅游,寻找久违的“诗和远方”。对于旅游出行高峰期可能出现的种种问题,人们该如何应对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南磨房法庭张倩通过新京报对广大旅客进行风险提示。
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旅客该怎么维权?
在案例A中,春节期间,小王精心挑选了一条“苏杭”爆款旅游线路,打算带父母前往游玩,并通过某旅行社订购了上述旅游产品,双方对行程路线、具体景点等进行了明确约定。游玩过程中,因合同约定的苏州著名的A园林景点过于火爆,导致旅行社未能成功预订该景点门票,后旅行社擅自将行程路线中的A园林变更为B园林,小王一家的体验大打折扣。事后,小王将旅行社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旅行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张倩解释,春节是旅游旺季,因游客激增导致热门景点无票、网红酒店涨价的情形,屡见不鲜。在此情况下,旅行社应当与旅游者充分协商,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变更旅行路线或住宿安排。如未经协商,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安排、降低酒店标准的,旅游者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要求旅行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报名“低价游”却秒变“高价购”,旅行社要担责吗?
在案例B中,春节期间,某旅行社对外推出“云南7日游,只要399”的活动,已经退休的老张对此心动不已,于是报名参团。哪知在旅行过程中,不仅大部分景点都是“一晃而过”,还增加了好多购物环节,迫于导游的压力,老张无奈购买了一条蚕丝被、两块玉石共花费12000元。事后,老张将旅行社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张倩解释,近年来,旅行社为招揽游客、谋取利益,往往以不合理低价组团,旅游者本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却不曾想“旅游”变“旅购”,心情和体验都大打折扣。低价旅游团的“盛行”,导致旅行社欺客宰客、强迫购物的现象层出不穷。
旅游者要擦亮自己的眼睛,选择具备相应资质且价格合理的旅行社,避免陷入低价、免费旅游的陷阱。如若发生被强迫购物的情形,旅游者可保留好消费凭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情形时,可在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此外,如旅行社或导游存在欺诈或胁迫的情形,旅游者亦可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或第一百五十条主张权利,并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拼团“自驾游”,“免责协议”难免责
在案例C中,小李和小赵都是某俱乐部的“自驾游”爱好者。春节期间,俱乐部组织者在微信群内发布一条“自驾游”报名信息,拟按照自己制定的旅游路线组织几名会员“AA制”自驾出游,小李、小赵看到消息后立即报名。出发前,大家签订了一份内容为组织者仅安排出行过程中的吃、住、行,其他问题都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责任的“免责协议”。行程过程中,因山路曲折,又恰逢雪天路滑,小李驾驶的自家车辆不幸侧翻,小李及坐在副驾驶的小赵均受重伤。事后,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小李负本次事故的全责,小赵便将小李及俱乐部组织者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张倩解释,随着“自驾游”的日益盛行,小规模组团出游的需求越来越大,一些车友俱乐部应运而生。一般情况下,俱乐部组织者负责制定“自驾游”路线、安排住宿饮食,参与者自行准备车辆或与他人拼车出行。此外,大家往往还签订“免责协议”表明自愿参与,责任自负的意愿,以此免除“后顾之忧”。但在损害发生时,这样的“免责条款”并不能完全真正免责,小李作为直接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俱乐部组织者因未在活动中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审慎制定行程路线、提前预测天气状况、合理规划出行时间等,亦应向小赵承担侵权责任。
“自甘风险”参加活动,受伤需自己担责
在案例D中,小吴报名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草原3日游”旅行团。按照旅游行程,小吴观看了精彩的赛马比赛及摔跤比赛,观看过后,作为体育爱好者的小吴跃跃欲试,强烈要求与专业摔跤手“比试”一下,现场导游再三向其释明摔跤的风险,小吴却置之不理。一番小试过后,小吴被摔伤,经诊断为踝关节骨折。事后,小吴以在旅游过程中受伤为由,将旅行社及摔跤手诉至法院,要求对其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张倩解释,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具有民俗或地域特色的旅游项目日益受到大家青睐,对于旅游过程中的特色活动,比如“草原游”中的摔跤运动、东北“冰雪季”中的滑雪运动,部分旅游者也蠢蠢欲动。
本案中,小吴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明知摔跤运动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及危险性的情况下,对于自身能力做出错误判断,并自愿参加了摔跤活动,应当认定其具有自甘风险的意思表示,对于自身受伤应自行承担责任。摔跤项目不在旅行社原定的行程中,同时导游对小吴参与摔跤活动也进行了劝阻,故旅行社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对小吴的受伤亦不承担赔偿责任。
新京报记者 左琳
能写论文能聊天的机器人是“天使”还是“魔鬼”******
■ 专栏
ChatGPT只是将人从简单的脑力劳动中解放出来,让人能够更多地投入到复杂的脑力劳动中。
当地时间2月1日,美国人工智能研究公司OpenAI,推出ChatGPT付费订阅版ChatGPT Plus,每月收费20美元。自2022年11月30日发布模型至今,聊天机器人ChatGPT正式踏上了商业变现之路。
这也意味着,ChatGPT迅速成为了新的风口。微软已经打算把旗下产品全面接入ChatGPT;美版头条BuzzFeed因让ChatGPT上岗写文章,两天内股价上涨3倍;老牌搜索引擎公司谷歌已经在担心自己会被ChatGPT取代;国内也有搜索巨头发布预告,称其即将发布中国版ChatGPT,国内资本市场AI(人工智能)概念股应声而涨。
可以说,ChatGPT的正式商用,将把AI带进一个全新世界。
ChatGPT被普遍认为是个新风口
人机对话,一直是从业者孜孜不倦研究的课题。
之前,我们也接触过比如Siri(语音助手),比如各种智能音箱,但最多只能问问天气,问问一些能搜索到的知识。关键是,你还必须按照标准方式去问,它才能理解,才能给出回答,而且很多回答要么是答非所问,要么就是标准话术。
ChatGPT不一样,只需要你用自然的语言和它对话,它就能理解,不需要标准格式。和它对话,就像和人对话一样,这才是真正的人机对话。
此外,ChatGPT还有一个智慧的大脑,贮备了丰富的知识,能够给对方一些比较精准的建议,或者提供多个建议供你选择。它还能通过对方的反馈,借助于多轮对话,逐步提高回答的精准度。这已经就和人非常相似了。
而且,ChatGPT还能够将答案以一种人容易理解的语言组织起来,生成人容易理解的答案。总而言之,它是和人高度相似的说话机器,在知识量方面又远超个人,无人能及。因此,AlphaGo之后,ChatGPT被普遍认为是一个新风口。
把人从简单脑力劳动中解放出来
正因为ChatGPT如此强大,也让人们有些担忧。
如果程序员都借助于ChatGPT写程序,一些初级的程序员就可能失去工作;如果设计部门、策划部门大规模使用ChatGPT,一些初级的设计师、策划人员也可能被取代。甚至那些我们认为不可取代的门诊医生,如果ChatGPT学习能力越来越强,又有什么理由说不可取代?
因此,我们需要思考的是,ChatGPT带来的变革是巨大的,人类是否对此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当然,ChatGPT也不是魔鬼。一种新的技术的到来,必定会淘汰一些技术和技能,但同时就会有新的需求出现。只是,在时代的大潮中,人类只能去适应,而不是抗拒,去拥抱变化,而不是墨守成规。
比如,历史上,蒸汽机、电力、电子计算机的出现,无不是为了解放人类,将人类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更多地投入到脑力劳动中去。ChatGPT也只是将人从简单的脑力劳动中解放出来,让人能够更多地投入到复杂的脑力劳动中。
国内公司也已经开始发力新赛道
ChatGPT火爆全球,国内的巨头们自然也不会错过这个机会,且已有公司率先发力成为ChatGPT类应用的玩家,并计划在今年3月份推出类似ChatGPT的应用。
对于这种必须直接面对的竞争威胁,国内公司也可以说是早就做好了相关准备。比如,去年火爆一时的AI绘画,就是一个AI艺术和创意辅助平台,也是依托技术创新推出的AI绘画产品。
完全可以预见,以国内公司在此方面的积累,加入ChatGPT类应用竞赛的中国玩家,也将带动国内相关各方在这一全新赛道上奔跑起来。
自从有了语言,猿人就变成了智人。而自从成为了智人,人类的发展突飞猛进。在人类漫长的历史长河中,语言扮演着无比重要的角色。
而今,机器解决了语言问题,能够听懂人话了、开始说人话了,其是否也会带来一场暴风骤雨般的革命?ChatGPT给我们带来了无尽的想象空间。
□刘兴亮(DCCI互联网研究院院长)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