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煎饼馃子:豆粉“画”饼落蛋香******
中新社天津1月3日电 题:天津煎饼馃子:豆粉“画”饼落蛋香
作者 王君妍 王在御
凛冬的天津晨光熹微,一个简单的招牌“九河张记”挂在街边老房子青砖墙上,阵阵香味随着热气从老房中飘来。
早上来一套煎饼馃子,和附近的街坊邻居聊聊天,已成“卫嘴子”丁大爷几十年的习惯。“您要想吃最正宗的天津小吃,那还得是煎饼馃子,尤其是街边旮旯的老店铺,几十年了还是这个老味儿。”
九河下梢天津卫,因河而兴,自明代1404年正式筑城至今已有618年的历史。锅巴菜、卷圈、炸糕……被网友称为“碳水天堂”的天津,“早点”异常丰富,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还得是“煎饼馃子”。
据天津民俗专家、专栏作家由国庆介绍,煎饼馃子的由来与天津古老的码头文化密切相关。“老天津卫是河海商埠大码头,搬运工、买卖人较多,一手卷个吃食,一边忙活也不耽误,煎饼馃子也就成了因需而来的快餐。”
“正不正宗,得食客说了算。”话音未落,“九河张记”的张建明师傅便舀一勺绿豆面到铁板,手腕轻轻一转,几秒钟便摊好一张煎饼。磕一个鸡蛋摊匀,辅以面酱、豆腐乳、葱花等,铺上馃子或馃箅(bì)儿(薄脆),用铲子轻巧折叠,一套煎饼馃子几分钟内便新鲜出炉,热气腾腾的焦香味驱散了空气中的寒意。
摊煎饼看似简单,其中讲究却不少。“就得用纯绿豆面,绿豆还得是现磨的,铁板的温度必须达到210℃左右,手速也要快,摊出来的煎饼才能又香又脆,还糊不了。”张师傅天津话说得“溜”,手上的活儿更“溜”,不一会又摊好了一套。
随后,张师傅从灶台下拿出了一个小瓶,展示他的“独家秘方”——自制调味料。“每家煎饼馃子味道都不太一样,秘密都在小瓶儿里。谈不上啥秘方,但每家都有点儿差别。”张师傅称,各家煎饼馃子味道都有所不同,食客吃惯了一个口味之后,就会觉得别人家做的“不正宗”,但其实这种对细微差别的喜厌,正是大家童年时留下的味觉回忆,久而久之便成为家门口的煎饼馃子“最正宗”。
天津姑娘张榕已在加拿大留学六年。她回国的第一件事,就是吃一套煎饼馃子,以解乡愁。不仅如此,在每次出国之前,张榕也会在家门口买一套煎饼馃子带着在赶飞机的路上吃,她说,只有家门口的煎饼馃子,才是属于童年的回忆。
“现在我们生产的‘家庭版DIY煎饼馃子’今年已经出口到澳大利亚,让身处异国他乡的食客足不出户便可亲手制作家乡的美食。”天津煎饼馃子协会会长宋冠鸣拿起一盒家庭版煎饼馃子说道,“别看这个小盒子不大,绿豆面、馃箅碎及甜面酱等调料应有尽有,就连摊煎饼专用的竹制煎饼刮子也预备上了,可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很多远离家乡的天津人,走在外地的街头巷尾,看到店铺菜单上种类繁多的“煎饼套餐”,不由得会认为那是“异端”美食。唯有回到家门口,一大早买上一套刚出炉的煎饼馃子,边吃边走在熟悉的市井街道上,看行人漫步,听车水马龙,得空儿与街坊聊几句,末了再来口热豆浆,以这样的方式打开一天的生活,可能才算得上是正宗天津卫。
也许味觉就是乡愁,无论海外游子还是离乡旅人,即便口音变了,但对故乡煎饼馃子的回忆,依然烙在心中。这种遍布街头巷尾的民间小吃承载的尽是家乡的情结,好似一片光落在浮世一隅,让烟火气照亮了游子归途路。(完)
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